实习人员管理
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注意事项
作者:会员部 日期:2024-01-30 阅读:134,188次
一、申请
1、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
六月内
应向律师协会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实习考核申请第二十六条:预备会员应当自实习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 预备会员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当期实习考核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律师协会批准后可以在延期时间届满前申请考核。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自预备会员实习期满之日起计算。 预备会员未按照前两款的规定提出考核申请及延期考核申请,或者在律师协会批准的延期时间届满时仍未提出考核申请的,不得再就当期实习申请考核;拟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2、如面试考核合格,
五个工作日后
可在实习律所的会员系统界面点击“实习人员”进行下载自己的实习鉴定表。
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原件)
;
2、 加盖律所公章并填写律所意见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鉴定表》
(一式三份) (原件)
;
3、与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
有效
劳动合同
(复印件)
, (兼职:教师资格证书 复印件。退休:退休证 复印件。);
4、律师事务所依法为其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
连续满一年的明细
,但依据本市有关规定无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复印件)
, (兼职、退休 不需要);
5、本市
《户籍证明
或
居住证》
(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或
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实习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
[本市的学校集体户口、学校身份证不受理];
[身份证注意事项]
港、澳、台实习人员
:须提供相关暂住证明材料,即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由本人或亲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 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并填写《华侨、港澳台同胞暂住人口登记表》。)
(如无注明有效期限默认有效期三个月)
或
上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6、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实习人员实习与执业并非同一家事务所,递交合同为与新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请实习人员递交面试考核材料时,提交一份证明,内容为:老所同意并知晓该实习人员去新所执业,事务所盖章。)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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