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关于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时间: 2023-09-22    作者:无

根据2010年11月13日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每次代表大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理事会应当将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出席情况在东方律师网、《上海律师》杂志上公布”,现将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请假情况(按姓氏笔画为序)予以公布。

请假代表:

王清华、叶萍、毕玥、朱立、朱晓栋、刘坚忠、刘峰、江德立、李旭、张文均、饶尧、秦茂宪、程红梅。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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