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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上海律师荣获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日期:2024-03-25         阅读:467次

3月19日,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召开。

会议表彰了100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299名先进个人。

其中,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律师荣获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表彰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近年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在全面保障职工权益、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共商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从事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拼搏奉献,涌现出一批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善于协调、精于落实、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和谐文化,传递温暖与力量,激励各方满腔热忱团结奋进新征程、建功立业新时代,根据《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办法》(人社部发〔2023〕2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决定表彰京东集团工会委员会等100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徐冠巨等299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火热实践中,以仁爱和合的文化理念、笃行不怠的发展定力、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进践行者、示范引领者、广泛传播者,为推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再创佳绩、续写荣光。希望全国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对标先进,争当示范,不断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筑牢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共同谱写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团结奋进的和谐力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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