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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党委介绍

上海市律师行业党委,全称“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经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同意,于2018年4月成立。受市司法局党委领导,指导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工作。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受区司法行政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接受市律师行业党委、区委组织部门的工作指导,负责各区律师行业党建具体工作。
基本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司法部、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行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巩固拓展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指导全市律师行业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律师行业统一战线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律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关心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团结带动律师队伍积极参加法治建设实践。
(五)负责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评选表彰,做好本市律师行业党的工作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工作。
(六)负责市律师协会党的工作,支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依照法律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督促协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七)完成市司法局党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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