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研究成果

“酒店在信息化时代面临的新型热点问题”专题研讨会综述

    日期:2022-03-02     作者: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下午,上海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酒店在信息化时代面临的新型热点问题”专题业务研讨会暨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2021年度年终工作总结会议,由上海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上海瀚品律师事务所陈如玲律师主持。研讨会共分两个主题:酒店行业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概述;网红时代下酒店运营面临的相关法律风险问题。形式包括主题发言和圆桌讨论两部分。

       在主题发言环节,上海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妮律师结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办法、信息安全技术国标,对酒店行业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从实务角度进行了精彩的案例分享。在第二部分圆桌讨论中,上海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纪超律师列举了现在盛行的网红博主案例,进而引出来讨论网红博主将酒店做背景板引发的相关法律风险问题。委员们积极参与讨论,踊跃发言,对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

       一、活动背景

       随着国家科技网络的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信息化为国家的管理、社会民众的生活等都来带了很多便利,而且催生了网红经济。随着网红经济渐渐兴起,网红与酒店行业也出现了捆绑效应,网红利用酒店的潮流属性创造内容,酒店利用网红的影响力带来客流。表面看起来二者相辅相成,但在现实生活中,二者相互捆绑却未必产生共赢的效果,反而引发了许多新型纠纷。  

       另外,信息化时代的另一个重要议题就是个人信息的保护。信息化在带给我们便捷的同时,所产生的个人信息泄露、信息泛滥、违法搜集、大数据杀熟等信息化的弊端亦广泛存在。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实施的背景下,如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合法探究信息保护的边界,也是酒店行业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主题发言

       (一) 基本法律概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李妮律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有着深入研究,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现状进行了介绍,并对最新公布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逐条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是个人信息保护的一大进步,史上最严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必然会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会对涉及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单位带来重大挑战。与之配套的相关办法、标准及指南是当前企业最关心和最需要的。

       (二)相关办法、信息安全技术国标介绍

       接下来,李妮律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办法、标准及指南,从国际、国家及地方层面分别做了介绍。同时分析了现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特征及缺陷,如侧重行政管理职能、原则性条款较多、可操作性不强、权利义务内容模糊等,并通过具体案例的裁判情况指出了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法律适用及制度运用的可行性及局限性等实际问题。

       (三)酒店行业个人信息保护举措及实务案例分享

       最后,从酒店个人信息保护的实际情况出发,分享了参与的实务案例,并从案例中总结出诸多建议,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及发展趋势,包括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实施细则、创新监管制度等方向。  

       三、圆桌对话

       本次活动圆桌对话环节的主题是“网红博主将酒店做背景板引发的相关法律风险问题讨论”,由上海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纪超律师主持。参与圆桌对话的嘉宾们分别结合自身行业经验,对这一社会热点中的实际问题发表独特的观点并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一)热点案例分享

       网红经济是近两年的经济热潮,随着网红经济渐渐兴起,网红与酒店行业也出现了捆绑效应,网红利用酒店的潮流属性创造内容,酒店利用网红的影响力带来客流。通过案例看到了诸多积极正面、合作共赢的酒店案例,表面看起来二者相辅相成;但在现实生活中,二者相互捆绑却未必产生共赢的效果,反而引发了许多新型纠纷。从案例着手,对议题展开了充分探讨和交流。  

       网络经济是趋势和潮流,关键问题是怎么利用进手段对网红行为进行制约,对风险进行防范;同时,我们需要文化自信,在文化自信背景下,利用数字化去呈现更好的内容,从而吸引更多的年轻受众。

       (二)网红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讨论

       在法律风险讨论环节,分别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角度综合考量,在民事责任领域则主要围绕:  

       •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  

  发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  

       • 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  

       • 侵害消费者健康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  

       • 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对于网红带来的负面情况进行处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最后,从监管制度、行业自律、客户需求等不同角度展开分析,认为酒店经营与网红效应可以相互促进,以网红带动酒店业务拓展,不能为了网红而网红,注重真正的酒店功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合理开发、加强监管、制定辅助措施等多管齐下,探索出一条酒店发展与网红效应双赢的道路。  

 (注:以上嘉宾观点,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供稿:上海律协会展与旅游业务研究委员会  

执笔:陈如玲  上海瀚品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