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程
1、 听取并审议《十一届理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稿)》;
2、 听取并审议《十一届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审议稿)》;
3、 听取并审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4、 审议并表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个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的方案
(草案)》;
5、 听取并审议《2021 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稿)》;
6、听取并审议《2022 年度会费预算报告(审议稿)》;
7、 听取并审议《关于追认 2022 年度会费预算执行的决定(草案)》。
会议日程

8:30 - 9:00 代表签到

9:00 - 9:05 预备会议,通过大会议程

9:05 - 10:45 大会开幕、奏唱国歌

1、邹甫文副会长宣读关于通报表扬“第七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第七届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的决定、关于对“2021 年度为本市律师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2021 年度上海律师业好新闻”“2021 年度上海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团体、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 予以表扬的通报

2、领导颁奖

3、季诺会长作十一届理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4、张鹏峰监事长作十一届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5、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同志讲话

10:55 - 12:15 

6、季诺会长作关于《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7、潘书鸿副会长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个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方案的说明

8、潘书鸿副会长作财务预决算说明

9、潘书鸿副会长作关于追认 2022 年度会费预算执行的说明

12:15 - 12:20 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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